社保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领取条件

  1. 失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法定年龄达到法定年龄,即男21-60周岁,女已婚妇女21-55周岁。同时需要经过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具备就业能力。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在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未能继续工作,主观原因造成主动离职,不符合自愿离职或主动辞职的。

  3. 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在失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代缴职工社保费用,个人不需要额外缴纳。

  二、领取标准

  1. 缴费时间: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 缴费基数: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月缴费工资的80%。同时,失业人员也可领取以下补贴:医疗保险费和丧葬补助金。

  3. 参保时长:在同一年度内,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但不累计超过一年以上再离职,从重新就业的次月起六个月内可以获得不超过3个月岗位补贴的补助金。

  总之,社保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判断和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了解并申请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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