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是什么 最新规定如下

  根据《关于明确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各地都开始建立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对于医保门诊报销的待遇进行了规定。那么2023年吉林省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

  吉林省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是什么?

  不同的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

  【1】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2】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是不超过300元的,封顶线是不超过3000元的。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省只是对医保门诊报销进行了一个范围上的规定,吉林省所辖各地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医保基金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的报销标准。以长春市为例,报销规定如下:

  【1】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2%;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57%;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52%。

  【2】起付线和封顶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封顶线统一为2000元。

  对于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规定,即表明了医保门诊的报销金额范围。通常情况下,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是要在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范围内按比例进行报销的。

  以上就是关于吉林省医保门诊报销的有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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